對筆記本電腦電池進行激活處理的方法
以下情況的電池需要進行激活處理
1.剛啟用的新電池。
2.因長時間不使用電池電池離開電腦處儲存狀態現再啟用此電池時。
3.較長時間不使用筆記本電腦或電池從筆記本電腦移出存放備用時間超過兩三個月現
再啟用此電池時。
對電池進行激活處理的方法
激活電池內的化學物質最大化電池的性能需要通過對電池重復充放電完全充電然后再完全放電三次。所謂完全充放電是指正常開機令電池耗電至3%電池電量最好一次耗盡也可分幾次來耗電但不宜間隔太長時間然后必須馬上對電池進行關機充電十二個小時。
這里強調必須馬上對電池進行充電是因為電池即使不使用也會進行自我放電當電池耗電至3%電量此時若不及時對電池進行充電自放電現象極易造成電池的過放電而損
害電池過放電正是鋰電池的一大禁忌。
對電池進行激活處理充電時機子必須處關機狀態。如果此時機子處等待掛起等狀態當充電至3~4小時后綠色電源狀態指示燈不再跳動時機器會自動停止對電池的充電令無法對電池進行完全充電。當放電至3%電量時機器會馬上自動進入休眠狀態此時應再啟動機器在機器啟動的過程中單擊屏幕左下方關機按鈕令機器關機。
如果上述操作的各個細節都掌握得好且你的電池質量又沒有問題就能很好地激活電池內的化學物質最大化電池的性能基本上電池在以后的正常使用中每次都能充到100%。